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诠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推动文明校园、和谐社会建设。现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以支部党员为主体,以活动项目为载体,以社会资源为依托,充分发挥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汇聚青年力量,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实现群众有需求、服务有成效,从而持续为构建文明校园、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是志愿者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二)实效性原则。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志愿者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志愿者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师生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三)规范性原则。参与服务的志愿者要在志愿者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有效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成立“青年力量”公益志愿者服务队,成员为支部全体党员。
四、活动内容
(一)关爱教职工。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中华民族法定节日等慰问女职工、少数民族教职工、外聘人员等。
(二)社会扶贫帮困。走访慰问辖区内老年人、儿童等。
(三)结对帮扶。深度结合“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开展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学生诉求;带领学生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参加企业游学活动,助力学生就业;开展读书交流会,向结对学生赠送图书,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围绕主题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四)环境保护。开展美化环境活动。例如,开展植树活动等,培养师生集体劳动意识。
五、经费管理
本着“实报实销”原则,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由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平均分摊费用并填写《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青年力量”公益志愿者活动费用明细登记表》(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志愿活动内容和重点由志愿服务队统一决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志愿服务有方向,展示风采有舞台。
(二)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三微一端等方式,宣传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干部教师参与志愿活动的自觉性,扩大志愿者服务队的影响力,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
(三)做好日常管理。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登记表和情况反馈制度。志愿者服务队在每次服务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师生群众的反馈意见,总结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台账对应记录。
附件: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青年力量”公益志愿者活动费用明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