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党委(学院)办公室值班和值日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日常事务,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办公室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办公室全体干部对办公室的责任感和归属感,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值班工作应遵循“作风严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应对得当、落实有力”的原则,值日工作应遵循“认真、细致、用心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党委(学院)办公室值日和周内值班、周末值班、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第二章 值班和值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值班前需要掌握的信息:
(一)要掌握学校相关信息、领导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及车辆信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相关信息、办公室人员联系电话及传真号、学校信息公开邮箱号、会议室座位数及设备使用、公文格式等信息;
(二)要掌握公章使用、公函开具、行政楼会议室使用、传真发送、信笺、信封等公用物品领取、学校办公系统公告发布、合同业务、法律事务咨询、上级来文处理、文件借阅、档案查询等流程;
(二)要熟悉学校各单位职责,明晰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等。接到上级有关通知后,要立即反应、迅速落实;
(三)遇紧急情况、重要任务或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拖延,第一时间将初步掌握的情况电话请示办公室主任,协助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第五条 值班时需要做的工作:
(一)值班电话的接听和应答
1.值班电话要即响即接,主动询问和了解对方身份和目的,要求语言文明,礼貌应答,对于提出无理要求的电话要委婉拒绝其要求;
2.如来电系询问校领导或职工住宅家庭电话号码的,除上级领导同志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人员外,原则上应婉拒;如对方坚持索要,如果其索要电话登录在册的,请让其告知联系电话,由值班人员与索要电话主人联系并告知此事,或请其稍后再来电,经其索要电话的主人允许后可以告知,否则要委婉拒绝;
3.所有来电必须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有关事项,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记录后,可向对方复述一遍予以核实,高效尽责处理当值工作,做到应办尽办。当班未尽事项,应做好记录,做到字迹清晰、详略得当、要素齐备。若紧急应及时请示领导,若不紧急待正常上班后,请示领导或联系相关部门。
(二)值班文件的接收和办理
1.及时签收各类渠道文件,并进行电子和纸质版登记。若遇到会议通知等急件,应立即向领导请示汇报,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后,值班人员应按照要求办理落实或持续追踪该件的办理情况;若文件不紧急或无办理时限,应存放至保密柜中,后期给领导呈批;
2.查看办公室保密柜的“未阅”书架,若有紧急文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阅文或领取文件。
(三)值班的各类服务保障
1.负责学校党委印章、学校印章、学校钢印、领导名章和领导签名章的管理,并按公章管理规定审批、登记、使用;
2.负责接待来访的人员,做到热心、细心、耐心;
3.查看学校收发室送来的办公室及校领导的报刊、杂志和信件,并及时分发和处理;
4.负责其它与值班有关的事宜。
第六条 值班后需要做的工作:
1.值班记录要写清楚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情及办理的过程、结果和尚须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按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2.当值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并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或代办的事项,要在确认接班人员已经清楚后方可离开;
3.接班人员要认真按照交班记录,逐项办理需续办或代办的事项,并按要求将办理情况认真记录;
4.交接班时,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应当签字,以便明确责任,如出现责任事故,将按照交接班记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值日工作职责:
值日人员轮流做值日,每人一天,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
(一)保持墙壁、门窗、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浮土、无死角;
(二)保持党建文化墙和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保持阅文桌各类登记本和文具摆放整齐;
(四)及时清理碎纸机和垃圾桶,做到不隔夜;
(五)下班后负责关好办公室门、窗,并关闭办公室计算机、电源及楼道灯。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八条 值班、值日人员应充分认识值班和值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和值日纪律。
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牢记十条准则:
(一)严格保守党和国家、学校的秘密,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值班时掌握的信息;
(二)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值班内容分为周内值班和周末值班(其中周末值班也适用于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值班)。
(三)值班期间,必须保持信息、通讯畅通,办公设备正常,认真处理值班期间的日常事务,做到上令下达和下情上传;
(四)熟记值班工作职责,熟知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联系方式,熟悉各类应急处突预案;
(五)强化值班工作责任落实,积极高效完成值班期间的工作任务,实时跟踪推进工作落实情况;
(六)值班过程中,必须做到谨慎细致,反应迅速,热情周到,有礼有节,自觉维护部门形象,严禁在值班期间进行炒股、玩游戏等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七)必须保持手机呈24小时开机状态,若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须将值班电话标识粘贴在办公室门口显眼处;
(八)严禁酒后值班。值班期间严禁饮酒或从事其他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活动;
(九)爱护办公室、机要室、档案室的各类设备和资产,保持干净整洁;
(十)交班时向接班人员说明待办事项,确保人员不缺位,工作不断层。交班人要将已办和待办事项及有关情况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不得出现空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现象。
第十条值日人员须于当日10:25前完成清扫日任务,若值日人员有其他事情,可与其他干部进行调换。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值班工作中尽职尽责。要服从值班安排,不得拒绝或耽误值班,不得擅自变更。当值人员有特殊情况确需调班的,由本人与其前后近期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提前请示办公室主任;值日人员须遵守相关规定,推动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秩序化。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情况,必须迅速启动应急方案,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落实好相关措施,并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三条 办公室全体干部的值班情况作为评优评奖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第十四条根据值班总体情况,办公室干部可适当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调休1天,调休前做好业务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 通过党小组会议,定期通报办公室全体干部的值班和值日情况,对表现突出人员表扬鼓励,发现有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等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对领导批示、指示落实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党委(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