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院)办公室值班值日管理规定

发布者:张俊涛发布时间:2024-05-20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党委(学院)办公室值班和值日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日常事务,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办公室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办公室全体干部对办公室的责任感和归属感,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值班工作应遵循“作风严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应对得当、落实有力”的原则值日工作应遵循“认真、细致、用心的原则。

第三条 制度适用于学校党委(学院)办公室值日和周内值班、周末值班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值班和值日工作职责

 值班前需要掌握的信息:

一)要掌握学校相关信息、领导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及车辆信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相关信息、办公室人员联系电话及传真号、学校信息公开邮箱号、会议室座位数及设备使用、公文格式等信息;

(二)要掌握公章使用、公函开具、行政楼会议室使用、传真发送、信笺、信封等公用物品领取、学校办公系统公告发布、合同业务、法律事务咨询、上级来文处理、文件借阅、档案查询等流程;

二)要熟悉学校各单位职责,明晰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等接到上级有关通知后,要立即反应、迅速落实

三)遇紧急情况、重要任务或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拖延,第一时间将初步掌握的情况电话请示办公室主任,协助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值班时需要做的工作:

(一)值班电话的接听和应答

1.值班电话要即响即接,主动询问和了解对方身份和目的,要求语言文明,礼貌应答,对于提出无理要求的电话要委婉拒绝其要求;

2.如来电系询问校领导或职工住宅家庭电话号码的,除上级领导同志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人员外,原则上应婉拒;如对方坚持索要,如果其索要电话登录在册的,请让其告知联系电话,由值班人员与索要电话主人联系并告知此事,或请其稍后再来电,经其索要电话的主人允许后可以告知,否则要委婉拒绝;

3.所有来电必须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有关事项,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记录后,可向对方复述一遍予以核实,高效尽责处理当值工作,做到应办尽办。当班未尽事项,应做好记录,做到字迹清晰、详略得当、要素齐备。若紧急应及时请示领导,若不紧急待正常上班后,请示领导或联系相关部门。

(二)值班文件的接收和办理

1.及时签收各类渠道文件,并进行电子和纸质版登记。若遇到会议通知等急件,应立即向领导请示汇报,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后,值班人员应按照要求办理落实或持续追踪该件的办理情况;若文件不紧急或无办理时限,应存放至保密柜中,后期给领导呈批;

2.查看办公室保密柜的“未阅”书架,若有紧急文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阅文或领取文件。

(三)值班的各类服务保障

1.负责学校党委印章、学校印章、学校钢印、领导名章和领导签名章的管理,并按公章管理规定审批、登记、使用;

2.负责接待来访的人员,做到热心、细心、耐心;

3.查看学校收发室送来的办公室及校领导的报刊、杂志和信件,并及时分发和处理;

4.负责其它与值班有关的事宜。

 值班后需要做的工作:

1.值班记录要写清楚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情及办理的过程、结果和尚须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按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2.当值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并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或代办的事项,要在确认接班人员已经清楚后方可离开

3.接班人员要认真按照交班记录,逐项办理需续办或代办的事项,并按要求将办理情况认真记录

4.交接班时,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应当签字,以便明确责任,如出现责任事故,将按照交接班记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值日工作职责

值日人员轮流做值日,每人一天,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

(一)保持墙壁、门窗、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浮土、无死角;

(二)保持党建文化墙和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保持阅文桌各类登记本和文具摆放整齐;

(四)及时清理碎纸机和垃圾桶,做到不隔夜;

(五)下班后负责关好办公室门、窗,并关闭办公室计算机、电源及楼道灯。

 工作纪律

 值班值日人员应充分认识值班和值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和值日纪律

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牢记十条准则:

(一)严格保守党和国家、学校的秘密,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值班时掌握的信息

二)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值班内容分为周内值班和周末值班其中周末值班也适用于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值班)。

(三)值班期间,必须保持信息、通讯畅通,办公设备正常,认真处理值班期间的日常事务,做到上令下达和下情上传

四)熟记值班工作职责,熟知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联系方式,熟悉各类应急处突预案;

五)强化值班工作责任落实,积极高效完成值班期间的工作任务,实时跟踪推进工作落实情况

(六)值班过程中,必须做到谨慎细致,反应迅速,热情周到,有礼有节,自觉维护部门形象,严禁在值班期间进行炒股、玩游戏等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七)必须保持手机呈24小时开机状态,若离开办公时间较长,须将值班电话标识粘贴在办公室门口显眼处;

八)严禁酒后值班。值班期间严禁饮酒或从事其他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活动

九)爱护办公室、机要室、档案室的各类设备和资产,保持干净整洁

(十)交班时向接班人员说明待办事项,确保人员不缺位,工作不断层。交班人要将已办和待办事项及有关情况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不得出现空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现象

第十条值日人员须于当日10:25前完成清扫日任务,若值日人员有其他事情,可与其他干部进行调换。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值班工作中尽职尽责。要服从值班安排,不得拒绝或耽误值班,不得擅自变更。当值人员有特殊情况确需调班的,由本人与其前后近期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提前请示办公室主任值日人员须遵守相关规定,推动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秩序化。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紧急情况,必须迅速启动应急方案,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领导,落实好相关措施,并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奖惩

第十 办公室全体干部的值班情况作为评优评奖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第十四条根据值班总体情况,办公室干部可适当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调休1天,调休前做好业务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 通过党小组会议,定期通报办公室全体干部的值班和值日情况,对表现突出人员表扬鼓励发现有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等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对领导批示、指示落实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党委(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